【北北基街頭藝人登記制年初上路,釋字806更宣告街頭藝人審查制違憲!】
上週最新出爐的 #釋字806號,指出縣市政府如要求街頭藝人需經過考試、審查,才能核發申請活動許可證,已違反憲法對於 #職業自由 的保障!
這號釋字的緣起,就來自台北市街頭藝人陳源楨。
2014年間,陳源楨因遭記點警告達9點而廢止許可證,便一路從行政訴訟,走到聲請釋憲。街頭藝人們爭取藝術自由的道路可謂十分漫長。
台北市自2006年公布法規、對街頭藝人實施 #審查許可制 以來,一路飽受通過率極低、淘汰理由先射箭後畫靶、以公權力介入藝術評價等批評。
2018年,又有一現場演出、無使用伴唱帶的雙人樂團「流浪浮雲樂團」,在審查中被以「使用伴唱帶」為由刷掉,這荒腔走板的事由也讓他們決定提出訴訟,並在2020年高等行政法院判決中,成功撤銷文化局「不通過」的處分。同時,法官更指出北市的審查許可制有違法疑慮,進而推動了北市 #街頭藝人登記制。
在判決出爐後,我便立即和街頭藝術文化發展協會聯繫討論,希望完善街頭藝人登記制與福利,並在2020年初和市長的 #便當會 上,當面建請市長關心街頭藝人的權益、納入分級投保及展演場地實名制登記的統一窗口。
目前我已 #成功爭取 街頭藝人場地實名制,且公有展演場地需統一由主管機關投保 #公共意外責任險 ,以保障演出者與觀眾的權益。
今年3月,北北基的街頭藝人登記制終於上路、廢止過時的《街頭藝人從事藝文活動許可辦法》。
現在,所有年滿16歲,具有藝術才華、具備專長技藝及表演熱忱的民眾,都可以直接在文化局網路上登記成為街頭藝人、申請演出場地囉!
疫情之下,所有的藝文工作者都備受影響、十分辛苦,在中央宣告降級不解封後,許多售票演出的場館或是室外公共的展演空間,都已陸續有活動開辦,希望大家能多多走進場館、支持藝文活動,我也會持續在議會為藝文產業爭取權益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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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大安 #文山 #林穎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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